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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共享平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07-04 08:59:38

所属各单位:   

      共享平台目前已纳入我所质量管理体系,根据所里质管办的要求以及共享平台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,请各共享仪器管理人员根据所里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,做好以下相关质量管理的接口工作:

      1、按照《仪器设备管理程序》的要求,保障仪器处于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状态,完善在用共享仪器的作业指导书、及时更新相关作业文件,并实施受控管理,建立完整的共享仪器档案,及时粘贴仪器资产标识,做好共享仪器和标物等的日常维护和使用记录。

      2、按照《量值溯源与校准程序》的规定,准确掌握共享仪器的检定/校准时间,定期做好仪器的送检或自检自校工作,确保在用的共享仪器经过检定(校准)确认合格后再使用,保证样品检测质量的正确性,并及时粘贴仪器检定合格证和仪器状态标识卡。

      3、按照《样品管理程序》的规定,对送检样品的交接、流转、贮存、识别以及试毕样品的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。

      4、按照《标准物质管理程序》的规定,做好分析检测所需标准物质的管理,规范储存和标识,并确保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使用,以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和准确可靠。

      5、按照《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》的规定,监督并控制实验室作业过程的安全,防止和减少科研生产安全事故,对工作质量或安全有影响的区域做好明确的标识,做好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及登记记录。

      请各部门相关质量管理员在7月31日前将共享仪器相关的体系文件复印件(新增加盖受控章的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文件、新增大型仪器设备操作人员授权汇总表、共享仪器相关的检定、校准证书、自检规程、自检报告等)提交共享平台备案。

      特此通知。

科技处仪器共享平台(分析测试中心)

2017年7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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