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属各单位:
共享平台今年7月1日起已纳入我所质量管理体系,根据所里总工办的要求以及共享平台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,请各共享仪器管理人员根据所里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,做好以下相关质量管理的接口工作:
1、按照《仪器设备管理程序》Q/HYSSB-17-2008的要求,完善在用共享仪器的作业指导书,建立完整的共享仪器档案,并及时粘贴仪器资产标识,做好共享仪器和标物等的日常使用、维护记录。
2、按照《量值溯源与校准程序》Q/HYSSB-18-2008的规定,准时掌握共享仪器的检定时间,定期做好仪器的送检或自检工作,确保在用的共享仪器经过检定(校准)确认合格后再使用,保证样品检测质量的正确性,并及时粘贴仪器检定合格证和仪器状态标识卡。
3、按照《文件管理程序》Q/HYSSB-01-2008的规定,规范共享仪器的作业指导书和自检规程的编制并加盖受控章。
请各位仪器管理员在7月20日前将相关共享仪器的受控文件(加盖受控章)复印件提交共享平台备案,以便平台工作人员建档和制作受控文件目录清单。同时填写“仪器设备状态标识卡”相关信息,返回共享平台公共邮箱hysslm@163.com,以便统一印制张贴。各共享仪器中没有张贴资产标识卡的,也请仪器管理员将资产编码和资产责任人的信息报送共享平台,以便统一与所里资产管理部门协商重新打印资产标贴。
特此通知。
海洋三所科学仪器共享平台(分析测试中心)
2014年7月14日